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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检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《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实施情况的报告
根据年度监督工作安排,市人大常委会从6月中旬起,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,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《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两法一条例”)执法检查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(一)聚焦“一老一小”,系统谋划。围绕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,紧扣全市“一老一小”整体部署,突出政治性、群众性、时代性、协同性,发挥人大职能作用,促进“两法一条例”深入贯彻实施,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(二)突出重点内容,精准发力。根据前期调研和群众意见征求情况,在“两法一条例”中有针对性地梳理出80条重点条文,围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、预防违法犯罪等6个方面18项规定开展执法检查。
(三)综合多种方式,扎实推进。成立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,细化制定实施方案。督促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自查自纠,联动区(县、市)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或专项调研。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讲座,摄制反映突出问题的专题片。起草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定,推动监督成果转化。
(四)拓宽民主渠道,汇聚民意。先后赴5个区(县、市)进行实地检查,视察18个相关机构和场所,听取近百名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。面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问卷调查,回收问卷1843份。会同民政部门对246名未成年人、386名成年人进行面访调查。
从检查情况看,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“两法一条例”情况总体较好。主要成效:
(一)工作机制不断健全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在全省率先调整成立市、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,构建“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民政牵头、部门协同”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。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,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要点和十件实事。二是构建工作格局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,基本形成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“六位一体”的保护工作新格局。三是注重规划引领。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,制定实施儿童发展、教育事业、卫生健康等3部专项规划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重要支撑。四是完善工作网络。建成市、县两级未保中心11个,乡镇(街道)未保站156个,市级以上村(社区)示范型儿童之家448个,实现市、县、乡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。
(二)安全防线逐步巩固。一是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。创新法治教育方式,通过法治讲师团、网上云课堂、演讲比赛、知识竞赛等方式,有针对地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普法教育。二是实施家庭教育指导。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体系,组建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,建立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。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,责令491余人次接受家庭教育指导。三是推进平安校园建设。优化警校联动,加强护校安园,整治校园周边环境,全市1971所学校、幼儿园通过“等级平安校园”评估。四是执行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。市检察院等4部门联合制定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,经医疗机构报告已查处案件11起。2020年以来有关单位开展入职查询16万人次,依法处理13人。
(三)成长环境持续改善。一是优化托育资源供给。目前全市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37801个,其中普惠性托位占72%,实现每千人口托位数4.21个,托育机构乡镇(街道)覆盖率达99%。二是改进公共设施服务。推动既有道路空间、公园绿地、运动场地等适儿化改造,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标准化率达95%,为1.6万间教室和3.6万间学校宿舍安装空调,全市公共文化场馆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。三是推进网络综合治理。开展“绿色网络文明进校园”活动,覆盖1000余万人次。清理违法有害信息,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。四是维护未成年人相关产品、场所安全。深化“浙食链”系统应用,严管药械使用,确保未成年人食品、药品安全。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,排查大型游乐场所设施设备安全隐患,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儿童用品。
(四)合法权益得到保护。一是提升孤困儿童保障水平。2023年机构孤儿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195元、2556元,位居全省第一、全国领先。二是确保特定群体受教育权利。落实残疾儿童、困境儿童、留守儿童、随迁子女入学政策,全市义务教育入学率、巩固率均达到100%。三是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积极防治儿童近视和脊柱侧弯,总体近视率连续4年下降,干预治疗中小学生脊柱侧弯近6万人次。成立市学生心理诊疗与研究中心,全市92%中小学建有心理辅导室。四是依法处理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。2020年至今,全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,批准逮捕599人,提起公诉845人,批捕率、起诉率分别比其他刑事案件高10.3和9.1个百分点。2021年以来的160余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全部告破。创新“一站式”办案保护工作机制,最大限度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。
(一)风险防控责任尚未压实。一是学校安全监管不够有力。一些学校存在规定执行不严、责任落实不细、隐患排查不深、干预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,学生欺凌和其他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事件仍有发生,引发社会关注。二是网络环境监管不够有效。低俗文化、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并未杜绝,侵犯未成年人隐私、网络霸凌未成年人事件依然存在。少数未成年人深度沉迷网络,需要专门干预的约有2000人。三是特定场所监管不够严格。调查显示,约25%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发生在宾馆、酒吧、KTV,一些宾馆、酒吧、歌舞厅经营者没有严格执行审核未成年人身份、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等规定。
(二)心理问题防治尚有不足。一是家庭教育方式不科学。一些家庭不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,或拔苗助长,或过分攀比,或溺爱纵容,或打骂体罚,导致部分未成年人长期心理压力过大。二是学校预防不到位。落实“双减”政策不力,学生课业压力依然较重。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够,心理教师配比不足,相关课程常被挤占,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匮乏。三是医疗保障不充分。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费用尚未纳入医保目录,社会化专业机构收费较高,普通家庭难以负担。这些不足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易发多发,甚至引发个别极端事件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
(三)违法犯罪预防尚欠精准。一是缺少对未成年流动人员的教育引导。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多为非在校生,难以系统接受法治教育,普遍法律意识淡薄、自控能力较差,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。二是缺少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后续帮教。未成年人实施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、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未受刑事处罚的,被教育释放后,帮教措施没有跟上。三是缺乏对特定群体的教育矫治。我市尚未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,也没有设置专门学校,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难以进行专门教育或专门矫治教育。对以上三类重点人员有效预防措施的缺少,一定程度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,2020年至今年7月,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58件。
(四)工作协同配合尚需加强。一是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。部分未保委成员单位工作主动性不够,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的合力尚未形成。二是信息数据交互不畅。未成年人统计调查制度尚未建立,相关统计、调查和分析偏少,条块之间的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够及时、准确、全面。三是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不严。一些单位和人员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、合法权益的情形,识别能力、报告意识不强,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应报未报。
(一)进一步关注重点领域,优化成长环境。一是紧盯校园风险防控。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,制定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,及时发现、阻止并依法处置校园欺凌行为。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,惩处师德失范行为。严格执行教职员工入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。二是着力净化网络空间。常态化开展网络生态治理行动,加大优质内容供给,清理虚假有害信息,积极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络沉迷。三是加强特定场所监管。强化多部门联动,落实未成年人入住宾馆、酒店等住宿设施登记核查与报告制度,加大对歌舞厅、网吧等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行为的处罚力度。严格管控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。
(二)进一步推动多方合作,关爱心理健康。一是注重家庭教育指导。引导家长关注子女心理健康,促进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,提高家庭教育科学性。二是强化学校预防措施。严格落实“双减”政策,整治隐形、变异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,切实减轻未成年人校内外课业负担。重视心理健康教育,提升教师心理辅导能力水平。创新“五育融合”实践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三是深化校内外互联互动。探索建立“家庭-学校-社会”全链条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,推进家庭、学校、社区、社会组织、诊疗机构协同配合。四是完善心理健康服务。主动关爱患有心理疾病的未成年人,加强跟踪干预,积极给予治疗,合理减免相关费用,提供充分的医疗保障。
(三)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,预防违法犯罪。一是强化未成年流动人口管理。统筹多部门、跨区域协作,在城乡接合部、城中村等外来流动人口集聚地设置未成年人保护站点,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救助工作。二是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行为。加强司法协作,摧毁相关犯罪团伙,惩治引诱、教唆、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。三是干预矫治罪错未成年人。积极教育引导、及时干预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。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,预防重新违法犯罪。四是开展专门教育。及时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,视情设置专门学校,依法将符合规定的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,最大限度挽救未成年人。
(四)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,完善制度机制。一是健全保护协调机制。加强沟通协调,全面落实未保委和未保办工作规则,更好发挥议事协调机制作用,强化统筹协调。二是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制度。切实开展统计、调查和分析,发布重要信息。探索建设多跨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数字化平台,推进全市未保工作各个领域、各个环节的数据信息共享。三是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。督促国家机关、村(居)民委员会、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报告义务,提升报告意识和识别能力。四是整合保护资源。充实基层保护工作力量,引导培育社会组织,开发利用好全社会教育资源,发挥各方优势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多支持。